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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探索律师咨政机制 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
发布时间:2007年06月05日作者:湖北省司法厅
司法部领导作出重要批示 |
2007-6-1 16:12:08 |
近年来,省司法厅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,积极拓展和规范律师工作,充分发挥律师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职能作用,特别是在探索建立律师咨政机制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。日前,司法部部长吴爱英、副部长赵大程分别批示,要求把湖北省的律师工作经验总结好,报部后向全国推广。
近年来,省司法厅探索律师咨政机制,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,一是建立健全省、市、县三级律师顾问体系,引导律师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。2004年5月16日,我省成立了由41名资深律师组成的省律师顾问团,为省委、省人大、省政府、省政协及其组成部门处理涉法问题、科学决策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。目前,遍布全省的省、市(州)和县(市、区)三级律师法律顾问体系已基本建立。全省律师法律顾问团自组建以来,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707家,为党政机关讲授法制课613次,参与重大项目法律论证592次,为政府起草修改审查合同818份,审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71份,代理政府行政诉讼案件582件,民事案件634件,仲裁案件174件,调解处理729件,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亿元。
二是组织律师参与重大经贸活动,为经济改革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律师参与党委、政府重大商贸活动工作机制在我省基本建立。在2005年、2006年“香港·湖北周”活动中,根据省委、省政府的安排,省司法厅积极组织律师赴港参加招商引资活动,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。香港《大公报》、《文汇报》进行了系列报道,在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如三峡工程、南水北调工程、武汉市城区改造工程、过江隧道工程、地铁工程、武昌火车站改造工程中均有律师积极参与。
三是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涉法上访工作,积极化解社会矛盾。2002年3月,我省律师开始参与省信访局信访接待工作,在全国首开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先河,《人民日报》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。同年8月,省信访局和省司法厅制定下发了《关于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意见》,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在全省逐步全面推行。目前,全省各市州已基本建立起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机制。2005年以来,全省共有1628名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,参与信访值班3424人次,接待上访群众5449批次,提供法律意见3557条,处理群体性纠纷573起,陪同领导下访处理涉法涉诉事项415次。